各系、二级学院:
2012-2013学年度我院在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条件及数额
(一)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持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无刑事犯罪记录、学院行政处分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4. 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线以下。在贷款额度允许的情况下,高于最低生活线但无力支付学费、生活费的,可适当放宽;
5. 学习认真、品德优良;
6. 已接受学院有关信用教育,并承诺向贷款人提供毕业以后的工作岗位、经济收入、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变动情况,以及担保变化情况;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7. 符合国家助学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贷款数额
按现行政策规定,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数额。
二、贷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1. 个人贷款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经济情况说明、申请理由以及贷款总额度等(500字左右,语句通顺、条理清晰,统一使用A4纸、宋体小四号字体打印稿)
2.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全部信息页,若户口薄为6页,则实际应将第7页空白页也复印出来,最后出现空白页以便证明全部信息页已包括在内),若户口已迁至学校的学生,则需户口薄(全部信息页)加学生集体户口册(原件和复印件)
4. 入学通知书(新生)、学生证(老生)
5. 父母同意贷款的证明(请见附件,按照模板填写)
6. 《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盖好章的)
7. 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两份,并在两份复印件上手写姓名和身份证号):
8. 让需要贷款的学生到中国银行,办理一张借记卡并开通理财版网银,作为以后还款用,开通网银是为方便查看贷款发放及还款记录(办卡时跟柜台人员说明是电子信息学院办理助学贷款用)。
三、贷款申请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 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准备以上贷款所需材料提交至辅导员处。
(二) 经过辅导员审核后,将申请贷款学生的上述资料报系由系汇总初审后,将申请贷款学生电子版名单(详见附件《2012年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汇总》,按照模板填写)及资料于2012年10月20日前上报至学生处。请将书面申请材料交至中德A楼201室,电子版名单发送至毛箴琪的邮箱20120007@stiei.edu.cn。
(三) 学生处在对申请贷款学生名单及资料进行审核后,召集、指导借款人统一办理、签署借款申请表、借款合同等手续,并对申请表内容及借款人提供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在合格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最后报贷款银行审批。
四、贷款审查、还款及其他注意事项
详见附件:《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
联系人:毛箴琪 联系电话:57131725
附件:
1. 《贷款父母同意证明》
2. 《2012年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汇总》
3. 《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2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