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的通知》的要求,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对象
1. 申请学费资助学生应满足退役时间一年以上,即退役证上的退役日期是在2011年9月以前,且目前在校就读;
2. 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不在学费资助范围;
3. 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二、提交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 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学费资助学生通过电子版填好后打印,纸质版提交);
(二) 《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验原件后加盖学校公章);
(三) 退役复学学生学习情况说明(需电子版填写后发送至邮箱,见附件2)
三、日程安排
2012年11月13日16:00前,各系、二级学院将书面材料交至中德A楼201室,电子版发至毛箴琪的邮箱20120007@stiei.edu.cn。
联系人:毛箴琪 联系电话:57131725
附件:
1. 《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2. 《退役复学学生学习情况说明——高职(高专)》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2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