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二级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资助政策宣传,促进资助育人,激励我院困难学生自强进取、奉献社会,根据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上海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我院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原则上为我院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到国家资助的本市市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
二、 评选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 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 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 评选活动实施
本评选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推荐申报(4月30日前)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上海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高校组)》(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附件2),于4月30日前上交至各系学生秘书处。
2、每系评选并推荐励志成才优秀学生1名
第二阶段:学院评选(5月20日前)
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评选出1名学院励志成才优秀学生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通过易班等新闻媒体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
第三阶段:终审和表彰
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评审,最终评出20名励志成长成才的上海优秀高校学生典型,将对评选出来的2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高校学生典型进行集中宣传。
学生处
2015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