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有效调动我校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坚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鼓励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刻苦学习,增强能力,奋发向上,切实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5、2016级在籍在读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一等奖学金
1.学业成绩居所在专业前1%(公共选修课成绩不计入学业成绩);
2.上一学年全部课程合格(无补考);
3.获得计算机(二年级)、英语等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4.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优秀”。
(二)二等奖学金
1.学业成绩居所在专业前3%(公共选修课成绩不计入学业成绩);
2.上一学年全部课程合格(无补考);
3.获得计算机(二年级)、英语等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4.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优秀”。
(三)三等奖学金
1.学业成绩居所在专业前10%(公共选修课成绩不计入学业成绩);
2.上一学年全部课程合格(无补考);
3.获得计算机(二年级)、英语等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4.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优秀”。
三、申请、审批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登陆学校“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登录路径为:校园网首页信息门户 à 应用系统 à 学生工作系统 à 评优管理 à奖学金管理。登录号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学生身份证后8位。未经网上申请,不予受理。
辅导员、二级学院登录“学生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推荐意见和审批意见。
(二)二级学院审核与公示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评,在二级学院名额额度内评选候选人,并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通过学生名单上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复核
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初审通过学生进行资格复核,结果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四)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评定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公布获奖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四、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在评审过程中须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防止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二)各二级学院须严格按照奖学金评审要求,认真阅读填报材料要求,做到上报材料规范、完备。各二级学院递交材料:
1.《学生综合奖学金申请表》(纸质)一式三份;
2.各二级学院获奖学生初审名单电子、纸质版各一份(系统导出);
3.各年级的专业成绩排名表电子版一份,发送至学生处邮箱stieixgb@stiei.edu.cn。
4.各二级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评审工作报告内容涵盖:评审小组构成、评审工作依据、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公示方式(一律进行网上公示,附链接地址、公示截图)、评审结果、育人特色做法及典型案例等。公示材料附后。
以上材料纸质版均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三)2016~2017学年学生综合奖学金院系公示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周五)。材料报送日期为2017年9月25日(周一),请各二级学院抓紧落实,认真统计,按时上报。
学生处
2017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