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联合颁发的有关文件(沪公发[2004]323号)精神,现将我校2018级学生农转非证明手续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1.办理对象:根据文件规定,农转非证明办理的对象为2018年被我校录取的属于上海市农业户口的新生;
2.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间:请符合办理条件的2018级学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录取通知书的原件于2019年4月20日前至学生处(中德学院C201)办理农转非证明,并凭该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农转非手续;
3.填写放弃办理的书面说明:如有放弃办理农转非的学生,请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4月20日前收齐后将“关于本人自愿放弃农转非的书面说明”交至学生处。
注:根据教委要求,农转非证明手续的办理对象为一年级新生,升入二年级后一律不得办理。请各位同学务必抓紧时间。
学生处 2018年10月16日
关于本人自愿放弃农转非的书面说明
姓名 | 学号 | ||
二级学院 | 班级 | ||
身份证 | |||
放弃办理农转非的原因 | |||
本人已知悉《关于我院2018级学生办理农转非证明手续的通知》。经过本人和家长协商,一致同意自愿放弃办理户籍农转非,以后不再提出办理申请。 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20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