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3来源:学生处作者:系统管理员点击:43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校园人文内涵和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更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推动校园文明建设,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911月上旬

二、评选对象

奉贤校区生活园区全体住宿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寝室内保持清洁、整齐,墙面无脚印、球印等污点,寝室门口不随意堆放垃圾。

2.不在寝室内吸烟酗酒、打牌赌博、不留外室人员住宿、不违章使用电器、无打架偷窃等违纪现象,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3.保持寝室周边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认真做好楼层内公共场所(包括寝室窗外、走廊、楼梯、盥洗室等)文明修身值日工作。

4.文明礼貌、尊敬师长,见师长须起立让座,待人接物礼貌得体。

5.室内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助互让,与周围宿舍和睦相处。

6.积极参加楼管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创建文明宿舍楼出力尽职。

7.尊重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8.积极主动开展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动,讲学习、树正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9.节约用电用水。

10.爱护公共设施,做到公共设施无毁坏。

11.具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四、评选办法

1.申报和培育

文明寝室创建的申报率应为100%,宿管员组织各寝室长向学生处(园区办)进行文明寝室创建申报。

2.考核和验收

学生处(园区办)组织由园区办老师、宿管员、学生干部组成考核组,依据《文明寝室考核评分表》(附件)对申报寝室进行量化考核,排出得分名次。

3.审核和公示

学生处(园区办)根据排名进行审核,结合申报寝室平时表现,确定最终入选的文明寝室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授予“文明寝室”称号。

4.交流和学习

在生活园区开展创建成果展示与交流学习活动,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各楼栋宿管员结合实际,组织学生参观本楼栋文明寝室,鼓励其他学生学习先进、争创先进。

五、活动要求

1.各二级学院做好文明寝室评选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生活园区中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2.各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深入生活园区,深入学生宿舍,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创建指导工作。

3.各楼栋宿管员要认真组织,在各楼栋范围内开展宣传、创建、培育工作,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

4.申报学生寝室在2019-2020学年内有违纪通报记录,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学生处(园区办)

                                                                    20191022

附件:文明寝室考核评分表(2019-2020学年).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