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结合学校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在辅导员队伍中形成示范引领、经验交流的良好氛围,打造新进辅导员学习平台,使其尽快胜任工作,实现学生工作的高效、持续、健康发展,学校决定为新进辅导员选聘职业成长导师,实施“传帮带”结对带教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倡导“传”出经验、“帮”出成长、“带”出智慧,通过结对带教的形式,在思想上,强化新进辅导员对学生管理工作岗位的认同和热爱,帮助其建立起职业信心;在工作中,引导辅导员迅速掌握专业知识,提升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职业发展上,指导辅导员开展结合实践的理论研究,提升辅导员独立思考、开拓创新、凝练特色的职业能力。
二、导师选聘
1.选聘对象: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学管办主任,年度考核优秀辅导员,品德高尚、能力突出、业绩显著的在职三年及以上的辅导员。同时,鼓励邀请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参与。
2.工作职责
(1)思想引导。对新进辅导员进行师德教育,帮助其坚定育人初心、坚守育人使命,增强岗位认同和热爱,建立职业归属感、幸福感,提升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工作指导。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实际,加强交流沟通,主动传授工作经验技巧,帮助带教对象制订整体学习方案和个性发展目标,确定分阶段指导计划和培养措施。
(3)学习辅导。在职业发展上,引导带教对象学习掌握学生工作所需的哲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理论体系,强化新进辅导员的专业发展定位,督促其自觉进行专业技能训练,加强专业能力和素养的养成。
(4)科研指导。传授科学研究的思路与方法,培养新进辅导员实事求是、严谨踏实的学术态度,指导其及时总结工作典型案例、经验,探索形成工作亮点,积极参与科研工作。
(5)记录总结。指导过程中导师要认真做好记录,指导期满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对所指导辅导员的工作实践、业务提高等情况作出评议,提出书面建议报告。
三、带教对象管理
1.带教对象:在我校从事辅导员工作不满一年的辅导员(含实习)。
2.工作职责
(1)主动与导师联系、沟通,接受导师全方位的培养。
(2)定期向导师汇报思想和业务工作情况,争取导师的指导。
(3)在导师指导下拟定工作和学习计划,认真完成导师指定的任务。
(4)认真参加各类培训和实践活动,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5)指导期满及时撰写工作总结提交至学生工作部。
(6)完成导师指定的其他学习任务。
四、实施过程
1.学生工作部负责统筹规划和考核验收等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检查等工作。
2.带教指导期为一个学年。每学年结束前,学生工作部对各二级学院新进辅导员职业成长导师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评估结果存档备案,作为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3.指导期满,新进辅导员对照岗位职责,撰写工作总结,并由导师签署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青年辅导员年度考核依据。
4.实施期结束,各“传帮带”带教对象撰写工作总结,由导师及所在学院签署评定意见,上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五、工作要求
1.思想重视,精心组织。新老辅导员传帮带成长是我校辅导员队伍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新进辅导员职业成长导师选聘工作,严格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初步选聘建议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审批。
2.端正态度,严肃作风。职业成长导师要端正态度,严肃作风,落到实处,主动传授工作经验、细心指导工作方法、热心关怀工作生活;新进辅导员要虚心学习前辈们的工作技能,不断审视自己,找准不足,主动、真诚向导师学习做人、做事及工作方法,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在情境帮扶中学习工作方法技巧,提升岗位胜任能力
3.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7日前将培养对象及所选导师名单提交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名单进行统筹、审核,并为辅导员导师颁发聘书。
4.每学年,学生工作部对职业成长导师和新进辅导员进行考核和表彰,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学员若干名,并作为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及辅导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