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2020-2021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2来源:学生处作者:古丽巴哈尔·买买提点击:104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2020-2021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即将启动,为确保本学年勤工助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运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申请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申报设置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需在2020年9月24日12:00前提交《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审批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储照君邮箱chuzhaojun@stiei.edu.cn填写岗位设置需求、用工要求等详细信息,纸质版经二级学院领导或职能部门领导签字后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置前未经申报而产生的勤工助学补贴费用,一律不予以受理和发放,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注意: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每年都需重新申报和审核,每年申请一次)。

二、信息发布及聘用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岗位设置申请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批结果反馈给各申请部门。如有委托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招聘学生的,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发布招聘信息,联系申报部门组织面试及办理录用手续。坚持双向选聘、择优录取的原则,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优先录用。各用工部门请于2020年10月25日之前将录取学生名单电子版(附件2)发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储照君邮箱chuzhaojun@stiei.edu.cn,期间如有更新,需及时将更新名单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工时规定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影响正常学业,勤工助学时间原则上每人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某些工作量大的勤工助学岗位可以采取一岗多人、轮流上岗的方式。原则上不建议学生一人身兼多岗。

四、报酬结算

学生按要求完成工作后,按相关规定给予学生勤工助学报酬。若学生未按时完成工作,或者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用工部门可不予计算和上报学生的报酬。勤工助学报酬采取月结的方式,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交财务处,财务处将学生勤工助学费用统一打入学生银行卡。用工部门须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学生勤工助学补助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储照君,并将《学生勤工助学工时记录表》(见附件4)纸质版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确保勤工助学补助的按时发放。

联系人:储照君     电话:外线57131725     内线167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7日

附件:

1.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审批表

2. 勤工助学岗位录用学生名单汇总表

3. 学生勤工助学补助汇总表

4. 学生勤工助学工时记录表

 

附件1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审批表.xls

附件2 勤工助学岗位录用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3 学生勤工助学补助汇总表.xlsx

附件4 学生勤工助学工时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