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0〕2号)、《2021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提高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推动二级学院资助育人质量提升,经研究,决定对各二级学院资助规范管理情况开展核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核查范围
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规范管理情况及资助育人工作开展情况。
二、核查内容
1.资助工作的规范性
(1)组织保障情况、队伍建设情况。
(2)资助工作部署情况。
(3)评审流程规范性。
(4)信息公开规范性。
(5)监管工作规范性。
2.资助工作的精准性
(1)是否存在将明显不符合的学生纳入认定对象和资助范围。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都按要求享受到资助政策。
(3)家庭经济困难生库是否实行动态化管理。
3.资助材料审批备案情况
二级学院开展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存档的全部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是否齐全、完整、规范。
4.二级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开展情况。
三、核查方式
1.二级学院提交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2.实地核查
(1)二级学院资助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汇报。
(2)工作交流座谈会。
(3)学生调研问卷(将在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中随机抽取10%左右的学生作为此次调研的对象)。
四、核查流程
1.核查工作小组听取二级学院工作报告。
2.核查工作小组收取自查报告,开展座谈会。
3.核查工作小组对归档材料进行抽查。
4.核查工作小组对随机抽取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五、核查时间
1.二级学院自查: 2021年3月16日— 3月31日。
2.实地核查: 2021年4月12日— 4月16日。
六、材料提交
各二级学院填写《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见附件),于4月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20120007@stiei.edu.cn,纸质版在实地核查时收取。
七、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自查工作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学管办主任、辅导员具体落实,对各资助项目的组织部署、审批核定、材料备案等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各二级学院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并按照有关保密文件管理要求,妥善保存学生申请审批材料以备查。
2.自查工作需客观反映二级学院资助工作情况,并按时完成。
3.本次核查工作由学校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学生处负责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等组成的核查工作小组负责落实。
联系人:毛箴琪;联系电话:57131725
附件: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二级学院资助规范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8日
附件: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二级学院资助规范管理情况自查报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