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育才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1来源:学生处作者:古丽巴哈尔·买买提点击:77

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沪教基[2021]4号)要求,现就学校2021年上海市育才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要求

(一)高校辅导员类

1.评选范围

校在编在岗一线专职辅导员。

2.评选条件和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拥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连续从事一线辅导员岗位工作4年及以上。

2)工作成效显著,善于探索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形成了一定的好经验好做法,得到学校、二级学院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同等条件下,荣获全国或上海市“辅导员年度人物”“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等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优先考虑。

3)参评者须提交2019年以来至少2篇公开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公开出版物含期刊、图书、报纸等。可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得学生工作相关的校级及以上荣誉材料。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类

1.评选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专职分管或从事学生思政工作的校、二级学院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

2.评选条件和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拥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连续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

2)善于探索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拓展工作途径、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

3)参评者须提交2019年以来至少2篇公开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公开出版物含期刊、图书、报纸等。可个人获得学生工作相关的校级及以上荣誉材料。

二、评审名额

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每类可推荐1名如推荐的教师是本部门的,则需同时再推荐1名外部门的

三、工作安排

1.各相关部门按要求组织填写《上海市育才奖(高校辅导员类)申报表》(附件1)、《上海市育才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类)申报表》(附件2),于2021年5月30日12:00前电子版提交至20190027@stiei.edu.cn。

2.各相关部门需填写《上海市育才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申报一览表》(附件3)(可加行),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21年5月28日前将纸质版提交学工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欧阳雪怡         电话:内线,16703

  

                     学工部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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