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劳动教育实践优秀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来源:信息公开作者:古丽巴哈尔·买买提点击:112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育人体系,推进我校劳动教育工作开展,在广大学生中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意识,继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敬业奉献的优良传统,弘扬开拓创新、砥砺奋进的时代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劳动教育实践优秀个人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金设置

    全校总计推选25名劳动教育实践优秀个人,奖励金额200/人。根据各二级学院在级学生人数比例,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二级学院

分配名额

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

4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9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4

经济与管理学院

3

中德工程学院

2

设计与艺术学院

2

外语学院

1

 

 

 

 

 

 

 

 

 


三、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的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在校有主人翁意识,积极参加学校劳动教育实践、勤工助学等,自觉保持校园环境整洁,尊重自己和他人的劳动果实,勤俭节约、不浪费公共资源。

2.具有良好的劳动习惯,较强的自理自律能力,在寝室里能积极参与寝室劳动,掌握劳动技能和技巧。

3.有学会发现、探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校外劳动教育实践,主动参与社会公益劳动、社会实践、企业实践和相关志愿者活动等。

四、评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根据名额分配进行推荐。

2.提交材料。请于202111216:00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邮箱20190027@stiei.edu.cn,标题为“XX学院劳动教育实践材料”,纸质材料交学工部欧阳雪怡。提交材料包括:推荐表(附件1)、劳动实践照片12张。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精心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做到学生人人知晓,选树并推选能充分反应本学院在劳动教育实践方面培养成果的大学生优秀典型。

2.各二级学院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充分利用学生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在校园内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浓郁氛围。

3.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评选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学工部

20211022

 

附件1: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劳动教育实践优秀个人评选活动推荐表

附件1: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劳动教育实践优秀个人评选活动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