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2020-2021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9来源:学生处作者:古丽巴哈尔·买买提点击:525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好“三圈三全十育人”教育理念,进一步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建设,构建稳固可靠的大学生心理健康安全网络,激励心理委员工作热情,经研究,决定开展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大二年级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评选名额设置

各二级学院优秀心理委员推荐人数不超过二级学院学生总人数的4‰,每个二级学院至少1人。

三、评选条件

1.能创造性地开展班级心理工作,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集体心理活动并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得到同学们的信任,帮助同学们面对心理困扰。

2.上一学年全部课程合格(无补考)。

3.心理委员培训出勤率大于等于70%。

4.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对其工作评价“优良”。

四、评选程序

学生主动提交申请辅导员组织评议二级学院心理辅导老师审核二级学院审批推荐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复核

1.各二级学院对照评选条件,在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推荐的基础上,对申请学生进行考评,在名额额度内推荐候选人,并在二级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学生名单及材料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候选人及其事迹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拟评选学生名单,拟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并公布最终名单。

3.材料提交。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12月6日12:00前统一将学生申请表(附件1)、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打包发送至邮箱20120024@stiei.edu.cn,标题为“XX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心理委员材料”,纸质材料交给心理中心王业平。

纸质材料包括:学生申请表(附件1)、2020-2021学年成绩单、以及其他佐证材料等,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教育和引导,引导和激励广大心理委员积极学习助人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参与朋辈心理辅导,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2.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保证评选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1: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心理委员 申请表.docx

附件2:2020-2021学年学校优秀心理委员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