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医教结合工作,促进两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与奉贤区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医生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凝聚医教合作共识,强化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品质,更好地服务于医教结合框架下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上海商学院学生处,与奉贤区精神卫生中心联合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督导。
具体安排如下:
督导时间:2023年4月14日12:30-14:30
督导方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腾讯会议:425 866 815 (入会密码:0414)
督导师:何少颖
咨询师:梁秀清(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职心理咨询师)
参与督导人员: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商学院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奉贤区精神卫生中心医生及其他受邀人员
请各单位于4月12日(周三)12:00前,将附件1:督导回执和附件2:督导知情同意书与保密协议,发送到邮箱:xlzx3101@163.com。
(特别提醒:本次督导形式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请线上参与督导的老师务必测试好设备提前进入会议室,并全程打开摄像头。)
联系电话:57134116
联系人:王业平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上海商学院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中心中心
2023年4月6日

何少颖 教授
福州大学人文学院心理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中国心理学会首批注册心理师(注册号:X-08-019),注册督导师(D-12-002);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咨询师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与治疗专委会常务委员;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治疗与咨询专委会完形治疗学组副组长;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治疗与咨询专委会家庭治疗学组委员;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治疗与咨询专委会催眠治疗学组委员;
中德格式塔治疗连续培训项目中方教员;
福建省心理卫生协会副理事长;
福建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附件1:
督导回执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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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督导知情同意书与保密协议
尊敬的督导师、咨询师:
为保障督导的规范运行及全体参与成员的权益,请您详细阅读并签名确认遵守如下约定。
一、督导师与接受督导的咨询师应在遵守各自执业的国家及地区的现行法律、法规,及伦理守则的前提下进行督导工作。
二、督导师为提高督导效果,会接受专业督导。督导师在接受督导工作的督导时,会隐去案例中来访者及咨询师的身份可识别信息。
三、关于保密:
1.督导时请在私密性好的独立空间内,独自上线。督导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
2.全体成员需对案例中来访者的信息,咨询进行情况以及成员在讨论案例时呈现的心理活动和个人隐私进行保密,不得对组外透露。
3.不对外传播被督导案例、督导过程等各种相关信息,不在督导平台之外的微信群、QQ群等公共平台讨论案例及督导信息。
4.关于专业行为规范与保密例外请遵守《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现行版本。
姓名:
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