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关于开展2024年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案例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1来源:学生处作者:古丽巴哈尔·买买提点击:152


各二级学院

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教体艺〔2023〕1号)文件精神总结凝练近年来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经验和成果,推动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科学化水平的提升,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年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案例征集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管办主任、专职辅导员,且在本岗位工作至少一年。

二、征集范围

针对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过程的典型案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情绪困扰、人际关系冲突、学业压力、职业发展问题等主题。案例应包含完整的危机干预过程(介入时机总体思路与分工安排、针对不同对象所开展的工作、事后的随访反思方面),整个过程介入及时、分工组织合理、处理科学得当、善后及恢复工作到位

三、案例要求

    (一)案例应由申报者本人亲自经历或主导参与,确保内容真实客观。为保护隐私,案例中的学生姓名、专业等个人信息需要隐去,可用代号或化名代替。案例不得杜撰和抄袭,总体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0%。

    (二)案例应主题明确、语言精练、条理清晰、逻辑严密,重在经验总结和凝练,避免泛泛而谈。

    (三)案例结构应包括标题、案例介绍、处理过程、工作成效、经验反思等5个部分,字数为2000-3000字左右,标题为华文中宋字体(加粗、三号),副标题为仿宋字体(加粗、四号)、正文为仿宋字体(四号)。

四、评选过程及表彰

经个人或团体申报、学院初审后推荐提交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公正、公平的评审。最终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给予相应表彰,其中部分获奖案例将在工作交流研讨会上作典型发言,做适当的宣传推广。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年度案例征集工作,认真总结并积极申报,以此进一步推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申报案例内容必须确保客观、真实,对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评选资格。

、提交方式

各二级学院推荐案例1—3个(每个案例合作者不超过3人,可以跨院系或部门合作),在2024年7月8日前提交《2024年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1)、《2024年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典型案例申报汇总表》(附件2),其中纸质版材料汇总提交至19号楼108,电子版材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汇总发送至邮箱xlzx3101@163.com。

 

     联系人:易培,18116088119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4年6月20日

附件1:2024年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典型案例申报表.doc

附件2:2024年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典型案例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