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教体艺〔2023〕1号)等文件精神,总结凝练近年来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经验和成果,推动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科学化水平的提升,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年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案例征集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管办主任、专职辅导员,且在本岗位工作至少一年。
二、征集范围
针对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过程的典型案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情绪困扰、人际关系冲突、学业压力、职业发展问题等主题。案例应包含完整的危机干预过程(介入时机、总体思路与分工安排、针对不同对象所开展的工作、事后的随访与反思等方面),整个过程介入及时、分工组织合理、处理科学得当、善后及恢复工作到位。
三、案例要求
(一)案例应由申报者本人亲自经历或主导参与,确保内容真实客观。为保护隐私,案例中的学生姓名、专业等个人信息需要隐去,可用代号或化名代替。案例不得杜撰和抄袭,总体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0%。
(二)案例应主题明确、语言精练、条理清晰、逻辑严密,重在经验总结和凝练,避免泛泛而谈。
(三)案例结构应包括标题、案例介绍、处理过程、工作成效、经验反思等5个部分,字数为2000-3000字左右,标题为华文中宋字体(加粗、三号),副标题为仿宋字体(加粗、四号)、正文为仿宋字体(四号)。
四、评选过程及表彰
经个人或团体申报、学院初审后推荐提交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公正、公平的评审。最终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给予相应表彰,其中部分获奖案例将在工作交流研讨会上作典型发言,做适当的宣传推广。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年度案例征集工作,认真总结并积极申报,以此进一步推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申报案例内容必须确保客观、真实,对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评选资格。
六、提交方式
各二级学院推荐案例1—3个(每个案例合作者不超过3人,可以跨院系或部门合作),在2024年7月8日前提交《2024年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1)、《2024年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典型案例申报汇总表》(附件2),其中纸质版材料汇总提交至19号楼108,电子版材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汇总发送至邮箱xlzx3101@163.com。
联系人:易培,18116088119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4年6月20日
附件2:2024年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典型案例申报汇总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