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5〕2号)的要求,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高校提高大学生生涯教育水平,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
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就业赛道。
1.成长赛道。
面向我校非毕业年级(一年级、二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置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
面向我校二年级、三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确定升学的大三学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目标职业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二)同期活动
大赛平台成长赛道设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设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在报名前建议参与。
学校围绕主体赛事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同期活动。
四、赛事安排
(一)大赛平台
所有参赛选手应登录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进行报名,选择成长赛道或就业赛道参赛,按时间和内容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在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参赛选手应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失去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赛程安排
1.学院初赛:11月18日前
参赛选手须在大赛平台中进行报名,每名学生限报一个赛道,原则上全体学生应积极报名参赛,一年级学生报名成长赛道,三年级学生报名就业赛道,二年级学生根据学院安排选择成长或就业赛道。初赛由各学院参照大赛方案,自主确定参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
2.校赛复赛:11月中下旬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参赛比例、提交作品、初赛组织等综合考虑,参照全国总决赛评审标准,分配各二级学院复赛名额,具体名额另行通知。各二级学院于11月20日前根据分配名额统一将职业规划大赛参赛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gaoyun@stiei.edu.cn,标题备注:“二级学院名称+职业规划大赛参赛信息表”,信息表中需进行名次排序。
3.学校决赛
决赛时间根据上海市赛通知确定。学校校赛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比赛方案另行通知。
4.奖项设置
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同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并从校赛获奖选手中择优推荐参加上海市赛,具体名额以上海市赛组委会分配名额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把大赛作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载体,发动在校学生了解和参与大赛。
(二)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要将大赛与各类就业指导、线上线下招聘等同期活动统筹推进,发动相关用人单位参与大赛过程,助力更多大学生在参赛过程中实现就业。
(三)广泛宣传。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校园媒体、新媒体等多元传播渠道,全方位宣传推广赛事组织情况及同期开展的就业指导、校园招聘等活动,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二)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三)各二级学院需确定1位大赛管理员,负责本学院学生报名参赛事项,管理员名单于11月4日前汇总至学生处高贇老师。
(四)大赛联系人:
高 贇老师18116088100
李凤麟老师13818799448
附件1: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
附件2: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
附件3:职业规划大赛参赛信息表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0月31日


